滄州市人民政府:
你市《關于撤銷河間市地下水水源地保護區的請示》(滄政呈〔2020〕103號)收悉。經研究,現批復如下:
一、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》有關規定,鑒于河間市已撤銷該市地下水水源地,原則同意取消河間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。
二、飲用水水源保護事關人民群眾的飲用水安全,在取消河間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后,你市要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,指導河間市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標準,落實主體責任。
?。ㄒ唬┌扬嬘盟幢Wo工作納入本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及水污染防治規劃,建立健全水源保護區長效管理機制,制定相應的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和制度,切實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。
?。ǘ┘訌婏嬘盟幢Wo管理工作,依法拆除或關閉保護區內違法違規設施設備。加強對保護區內農田農藥和化肥施用的監督管理,避免影響水源地水質。
?。ㄈ娀瘜λ吹氐乃|監測,開展水源地環境狀況評估,加強應急和風險防范能力建設,確保居民飲用水正常供應,水質和水量等不受影響。
河北省人民政府
2021年8月10日